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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大樓節約能源,回應住戶問題

lwm21124住戶問:
用電度數減少是好事,但是本大樓公電與台電是簽錶登度數?還是契約度數?用電度數減少,會反應在公電的分攤費用上嗎?

吳主委回答:
"公共用電"用電度數減少,直接反應在公電的分攤費

附本大樓2至5月份公共用電住戶用電度量及電費分攤通知單,請參閱

5月份公共用電分攤通知單 用電度數14400

本大樓公共用電,最近六個月平均用電度數16080度,4月16日起實施後,今年4月當月用電14400度,當月用電減少1680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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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份公共用電分攤通知單  用電度數15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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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份公共用電分攤通知單  用電度數15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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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公共用電分攤通知單  用電度數17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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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食品為何會含有DEHP

最近DEHP的新聞炒得沸沸揚揚,人人談吃喝就色變,廠商談回收或自清也昏頭轉向,衛生署官員也疲於奔命,媒體也樂得有聳動的話題可以搏版面。
DEHP之認識
DEHP是鄰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Di-(2-ethylhexyl) phthalate的簡稱,化學式:C6H4(CO2C8H17)2=C24H38O4,為無色、無味的液體,難溶於水,是一種塑膠工業常用的塑膠軟化劑,所以在一般的塑膠製品中(特別是PVC製品)通常可發現DEHP存在。

DEHP對動物的急性毒性很低,但具環境荷爾蒙特性,在長期攝入高劑量時會提高老鼠發生肝臟腫瘤的機率,對人類影響,由於它的化學結構是苯甲酸的衍生物,類似脂肪酸結構式,所以當DEHP進入人體後,很容易被人體細胞誤認為是脂肪酸,而進入細胞膜、細胞核,甚至進入DNA,導致DNA的排列失序,進而引起內分泌失調的症狀,(其症狀是使女生早熟,發生乳癌、子宮內膜異位,影響男生生殖器官的發育)其他目前還未有任何科學報導。在猴子動物試驗中,24~48小時內絕大部分會隨尿液或糞便排出體外。
食品為何要添加DEHP

我們喝的飲料和吃的食物中,很多都同時含有水性和油性成分,因為這2種成分無法結合在一起,使得食物內容顯得不平均。起雲劑可以讓油和水結合,使食物中的各成分,長期維持均勻分布的狀態,讓我們喝飲料得到相同的口感,作成的粉劑、錠劑,亦可以讓成分均勻分布。
起雲劑是由好幾種物質調製而成,其中一種成分是從棕梠油所提煉出來的脂肪酸,具有穩定起雲劑的作用,但棕梠酸保存期限短,容易酸敗,由於DEHP的化學結構與棕梠酸相似,所以可取代棕梠酸作為調製起雲劑的成分,又DEHP價格便宜,品質穩定不易變質,才是廠商使用的最大原因。

健康相關問題
Q1:經由飲食進入人體的塑化劑會排出體外嗎?
1.會。
2.塑化劑DEHP代謝速度非常快,進入人體後於12~24小時內約有一半的DEHP及其代謝物會藉由尿液排出體外;大部份的DEHP及其代謝物會於24~48小時由尿液或糞便排出。
3.塑化劑DINP亦會被人體迅速代謝,72小時內有85%由糞便中排出,其餘部分則由尿液排出。
4. 48小時內停止飲用含有DEHP之產品,體內DEHP濃度便會快速下降,荷爾蒙也會恢復正常,因此不必過於擔憂。

Q2:是不是吃過受DEHP污染的食品或飲料,就會影響身體健康?

如果長期吃超過每日可容忍攝取量時,才可能會對人體造成影響,並說明如下:
1.目前各國對DEHP規範的每日可容忍攝取量(TDI)上限範圍為0.02~0.14 毫克/公斤,以60公斤成人為例,每日攝取量上限為1.2~8.4毫克;亦即每天吃進的DEHP含量在上限範圍內時,就算吃一生對身體都不會造成影響。
2.雖然長期吃超過此劑量時,對人體有可能會造成影響,但仍有許多因素決定是否會引起有害的健康效應,及影響健康效應的方式和嚴重性;這些因素包括:
(1)劑量的多寡。
(2)暴露期間的長短。
(3)暴露的途徑或過程(呼吸、食入、飲用或皮膚接觸)。
(4)混合其他化學物質的暴露。
(5)還有個人的特異性,如年齡、性別、營養狀況、家族特徵、生活型態和健康狀態等都有相關。

Q3:曾食用或飲用受塑化劑DEHP污染的食物,對人體影響為何? 會不會影響生殖功能?

1.根據有限的人類流行病學研究,並參考DEHP對於動物之可能影響,DEHP對人體的主要風險為生殖毒性,特別是對男胎、男性幼童的影響較大,可能產生精子減少、生殖器短小、隱睪症及青春期產生男性女乳症等。
2.其次DEHP與甲狀腺異常、肝毒性及致癌風險也可能有關。
3.體重較輕的兒童風險會提高,此外,由於塑化劑DEHP的傷害主要在生殖功能,提醒孕婦及兒童當更加留意。
4.除非長期高劑量暴露,否則風險低。

Q4:曾食用或飲用受塑化劑DEHP污染的食物,會不會引起癌症?
目前尚無直接證據顯示DEHP會導致人類罹患癌症,因為:

1.依據文獻報告,到目前為止並無針對人體作DEHP的致癌風險研究,雖有動物實驗的結果,但是否可以引用到人體,值得懷疑。
2.在動物實驗方面,1980年代曾有報告指出DEHP會引起動物肝癌,另外還有研究認為會引起白血病及其他腫瘤等,但是相關研究數據數量並不多,不足以作為評估依據。
3.而在老鼠罹患肝癌的研究上,研究人員指出,對於老鼠致癌機制中所需的peroxisome,在人體身上並沒有,所以相關疾病不太會在人類身上發生。

Q5:食用或飲用多少受塑化劑DEHP污染的食物才有危險性?
根據我國國家衛生研究院的研究評估,若依美國所做每日總攝取量(TDI)管制值每人每天每公斤20微克(μg)的標準,推估:

1.每週一瓶並不會增加風險。
2.若成人長期每天喝一瓶受污染的飲料(DEHP濃度12ppm,每一瓶350毫升),將來可能發生生殖功能異常的風險可能會增加。
3.因此,除非長期且每日飲用遭污染的飲料或果汁,導致DEHP每日之攝取量超過TDI限值,否則應該不致對人體產生健康上之傷害。

Q6:哪些醫院可以針對塑化劑提供健康諮詢?

1. 衛生署之署立醫院自5月28日(週六)起開設健康諮詢門診,目前全國已有113家醫院開設健康諮詢門診(詳下方附表),提供有健康疑慮者之相關診療服務與專業建議。
2. 衛生署並再次呼籲,絕大部分的起雲劑DEHP及其代謝物,在24~48小時內會隨尿液或糞便排出體外,對於身體影響可以說非常小,一般民眾如無症狀,除非長期每日大量食用攝入,否則不需擔心。

Q7:小孩吃了含有塑化劑的食品怎麼辦?

1.此次案件中污染食品的塑化劑(DEHP及DINP),均無急性毒性,因為絕大部分的DEHP及其代謝物在24~48小時內會隨尿液或糞便排出體外;而DINP在72小時內有85%由糞便中排出,其餘部分則由尿液排出。
2.我們身體有自然代謝的功能,不是持續大量食用的民眾,只要儘快中斷,風險是很低的。
3.若是擔心,可以讓家中小孩多吃富含維他命的蔬果、白開水及湯品等,都可以加速塑化劑的排出,其後體內的賀爾蒙即可恢復正常。
4.衛生署所屬醫院、北高市立聯合醫院等,均已設立健康諮詢門診,協助澄清民眾之疑問並提供專業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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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季一日遊」遊覽紀實
                     

                  文 / 吳振財           攝影 /  吳振財      黃智獻

(一)「感恩,天公作美」寶第花園大廈春季一日遊舉辦成功,謝謝所有參與的住戶,及精心策劃的幕後工作人員。

(二)遊覽紀實照片出籠了,詳細照片請點閱:


   部落格相簿

http://bowdi.pixnet.net/album

 

(1)龍騰斷橋>>勝興車站>>客家大院-(照片41張)
  DSC_0059-1.jpg  

 DSC_0129-1.jpg  

 

(2)綠世界>>南寮漁港-(照片40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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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遊覽車上卡拉Ok(照片40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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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豐盛的午餐及晚餐(照片32張)

DSC_0226.jpg   

增版(5)黃智獻委員提供精彩照片42張

DSC_0160.jpg  

詳細照片請點閱:http://bowdi.pixnet.net/alb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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掉落的磁磚修繕好了!

原本損壞的部份,僅是泥作小工程,所以連絡的師傅都抽不出空來
正好16號4-2樓住戶衛浴整修
特別請施工中的泥作包商幫幫忙
熱心的王師傅給足了面子,免費施工
再次謝謝他
王先生的服務電話是0910-674237泥作技術很優,有機會大家可列入參考

修繕後的B棟14樓的牆壁IMG_4502.JPG

修繕後的圍牆

IMG_4507.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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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服務

為提高本大樓年輕住戶網路使用方便,99年7月29日起,管委會特別在一樓守衛室間架設中華電信HINET無線網路。
◎ 無線網路範圍>一樓中庭區
◎ 手機及筆電均可收受使用。





寶第花園大廈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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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第花園大廈管理委員會 函
地址:板橋市雙十路二段69巷12號9樓
聯絡電話:(02)22527488
聯絡人:吳振財主任委員

受文者:台北縣板橋市公所(板橋市府中路30號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7月2日
發文字號:寶第990003號

主旨:為本大樓巷道排水溝已年深日久,因地形長期受擠壓變形,以致泥土流失,造成連續壁及樑柱滲水,因恐造成地基樑柱損壞,請市公所速發派有關單位會勘修護。

說明:
一、本大樓巷道排水溝,自83年建築至今,因地形長期受擠壓變形,以致泥土流失,造成連續壁及樑柱滲水龜裂,有恐地基樑柱損壞,危及住戶身家安全。

二、巷道排水溝為公共建設,排水溝工程之專業技術,非一般大樓公寓住戶能為承擔,本大樓僅依法申報請求修護排水溝。

三、檢附受擠壓變形的排水溝路面,及受損的大樓地下室連續壁及樑柱滲水龜裂照片乙張。

正本:台北縣板橋市公所

副本:台北縣議會林國春議員(含附件)



附件:受擠壓變形的排水溝路面,及受損的大樓地下室連續壁、樑柱滲水龜裂照片各乙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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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pr 28 Wed 2010 17:42
  • 置頂


 

寶第花園大廈桌球隊隊員林煜淳

參加板橋市乒乓球協會

第一屆桌球錦標賽勇奪

團體組 冠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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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第花園大廈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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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聖誕節及春節,

管委會陸續完成的聖誕燈網(全長100m)DSC_0008.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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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信用卡!惡夢開始

最近臺北縣板橋地區有 張 小姐向林議員服務處投訴,渠於 94年11月19日 在板橋文化路一段188巷23號小吃攤吃飯,將皮包放於機車座墊內,後來發現被敲開,立即去海山派出所報案(手機、身分證、健保卡、駕行照、花旗信用卡、台新與中國信託信用卡、郵局提款卡等)。

19日下午三點,其家人接到花旗銀行告知遺失信用卡已遭不明人士預借現金十萬元(張小姐多年來不知信用卡可預借現金),使用地點在板橋新海路80號的OK便利商店,張小姐也調出錄影帶證實不明男子預借現金背影。

然、花旗信用卡開始民事法律訴訟, 98年9月24日 宣示判決,張小姐負法律過失責任,因為信用卡預借現金要有密碼,張小姐嚴重過失,但是在訴訟期間達四年來,年利率都是20%,也就是說,張小姐要付10萬元外,還要承擔每年複利20%利息共98246元,法律是無情的,張小姐轉請服務處律師蕭仁杰(前板橋地檢署檢察官)協助,蕭律師建議請林議員向花旗銀行協商利息部分,並建議張小姐不要再上訴(民事上訴要支付上訴費),打贏官司勝算不大。

林議員呼籲使用信用卡民眾,如果從不使用預借現金,應要求銀行取銷,如同行動電話一樣,如沒使用國際通話,應通知電信業者取銷,避免遺失遭盜打。

您的大小事就是國春的事

林國春0932351103

台北縣議員林國春服務處
江翠服務處:板橋市文化路二段182巷1弄10號
電話:8252-0666傳真:8252-5777
後埔服務處:板橋市貴興路92號1樓
電話:2959-2966傳真:2959-2066
行動電話:0932-351103
lin.kuochun@msa.hinet.net
部落格:http://popblog.tvbs.com.tw/Blog/SUPERCO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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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第社區美髮服務

時間: 10月3日 (星期六)
              10月 4日 (星期日)
             上午10:30至下午22:00
地點:本大樓守衛室

(1) 預約理髮住戶請先至守衛室登記,當天再由守衛人員依「登記順序」通知下來理髮。
(2) 本大樓住戶不分男女、老幼,理髮一律收費100元(燙髮、染髮800元請事先預約)。
(3) 美髮師傑克為補貼本大樓電費,自七月一日起,取消65歲以上理髮免費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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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寶第大樓桌球隊參加
「98年度金城盃桌球邀請賽」
           勇奪殿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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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第大樓桌球隊戰績:五勝二敗
預賽先後擊敗  >  土城快樂隊 天母乒乓球隊
                      台灣大學藍隊 華夏工專校友隊
準決賽擊敗  >  台灣大學紅隊

決賽敗給 > 台塑企業聯隊、美吉可樂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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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第花園大廈社區代表忠翠里                 文/陳國卿

參加台北縣板橋市2009年市長杯桌球賽

戰績一覽表
第一戰對手成和里 09:10
            李英彥  黃和益  (張惠美何宗祥)    林秀如   張瑞麟
忠翠里       3         3                3
成和里       0         0                0

第二戰對手溪福里(紅) 09:50
          李英彥   黃和益   (林秀如 林煜淳)   張惠美    張瑞麟
忠翠里      3          3                1             3
溪福里      1          0                3             0
二戰以後載F組以分組冠軍進入決賽

第三戰對手明翠里11:30決賽開始輸者淘汰
         張瑞麟  張偉東  (張惠美 何宗祥)  李英彥    黃和益
忠翠里     3         3            3                3
明翠里     0         0            1                0

第四戰對手重慶里12:20
         張瑞麟   李英彥  (張惠美 何宗祥)  張偉東    黃和益
忠翠里     3         3             3              
重慶里     0         0             1               

進入前四名第五戰對手溪州里13:20 棄賽(我方隊員未攜帶身份証)
         張瑞麟   李英彥  張惠美  何宗祥   張偉東  黃和益  
陳國卿    林煜淳   林秀如
忠翠里
溪州里

三、四名之爭第六戰對手港尾里14:30
         張瑞麟  李英彥  (張惠美 何宗祥) 張偉東  黃和益
忠翠里     3         3              2             3  
港尾里     2         1              3             0

本次總共出賽6場戰績5勝1棄權(我方隊員未攜帶身份証)未嘗敗績,感謝張教練父子鼎力支持,林煜淳(小林)居中聯繫,張惠美、林秀如抱病參加,何老師要管理莒光小朋友又要出賽,黃和益活過來又是一條好漢,長老五戰全勝,吳主委夫婦忙著拍照、看管行李,所有參與人員的辛苦所凝聚之甜蜜果實,更加珍貴,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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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第花園大廈桌球隊代表(忠翠里

參加板橋市98年度市長杯桌球比賽

勇奪團體組

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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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輕病患家屬的醫療負擔

  > 健保局重大傷病卡申請

 

一般而言 重大傷病指的是疾病嚴重度非常高
且短時間不可能完全治癒者
以下是健保局公佈的重大傷病申請的範圍
衛生署941221公告重大傷病範圍表.

一、需積極或長期治療之癌症。

二、先天性凝血因子異常。

三、嚴重溶血性及再生不良性貧血--〔血紅素未經治療,成人經常低於8gm/dl以下,新生兒經常低於12gm/dl以下者〕。

四、慢性腎衰竭〔尿毒症〕,必須接受定期透析治療者。

五、需終身治療之全身性自體免疫症候群。
(1)紅斑性狼瘡(2)全身性硬化症(3)類風濕關節炎〔符合1987美國風濕病學院修訂之診斷標準,含青年型類風濕關節炎〕(4)多發性肌炎(5)皮肌炎(6)血管炎(7)天孢瘡(8)乾燥症(9)克隆氏症(10)慢性潰瘍性結腸炎

六、慢性精神病〔符合以下診斷,而病情已經慢性化者,除第(一)項外,限由精神科專科醫師所開具之診斷書並加註專科醫師證號〕

(1)老年期及初老年期器質性精神病態【限由精神科或神經科專科醫師開具之診斷書並加註專科醫師證號】(2)亞急性譫妄(3)其他器質性精神病態(4)精神分裂症(5)情感性精神病(6)妄想狀態(7)源自兒童期之精神病

七、先天性新陳代謝異常疾病〔G6PD代謝異常除外〕
(1)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不足(2)胰島素依賴型糖尿病(3)尿崩症(4)先天性腎上腺泌尿道症候群(5)氨基酸輸送與代謝之失調(6)肝醣貯積症
(7)半乳糖血症(8)純高甘油脂血症(9)脂質營養不良症(10)脂肪代謝障礙(11)脂質代謝失調症(12)銅代謝失調症(13)鈣代謝失調症
(14)Purine及Pyrimidine之其他代謝失調症(15)黏多醣症(16)其他特定之新陳代謝失調症(17)新陳代謝失調症

八、心、肺、胃腸、腎臟、神經、骨骼系統等之先天性畸形及染色體異常

九、燒燙傷面積達全身百分之二十以上;或顏面燒燙傷合併五官功能障礙者。
(1)體表面積之大於20%之燒傷
(2)顏面燒燙傷1.眼及其附屬器官之燒傷2.臉及頭之燒傷,深部組織壞死(深三度),伴有身體部位損害。

十、接受腎臟、心臟、肺臟、肝臟及骨髓移植後之追蹤治療。

十一、小兒麻痺、腦性麻痺所引起之神經、肌肉、骨骼、肺臟等之併發症者(其身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者)。

十二、重大創傷且其嚴重程度到達創傷嚴重程度分數十六分以上者
(INJURY SEVERITY SCORE ≧16)

十三、因呼吸衰竭需長期使用呼吸器者。需使用呼吸器至少連續三十天,每天依賴呼吸器至少六小時,且造成呼吸衰竭之原因尚未排除,或臨床上及生理方面仍未達穩定狀態,目前持續使用中,短期內無法脫離。

十四
(1)因腸道大量切除或失去功能引起之嚴重營養不良者,給予全靜脈營養已超過三十天,且病情已達穩定狀態,口攝飲食仍無法提供足量營養者。
(2)其他慢性疾病之嚴重營養不良者,給予全靜脈營養已超過三十天,且病情已達穩定狀態,口攝飲食仍無法提供足量營養者。

十五、因潛水、或減壓不當引起之嚴重型減壓病或空氣栓塞症,伴有呼吸、循環或神經系統之併發症且需長期治療者。

十六、重症肌無力症

十七、先天性免疫不全症

十八、脊髓損傷或病變所引起之神經、肌肉、皮膚、骨骼、心肺、泌尿及腸胃等之併發症者(其身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者)

十九、職業病
(以勞工保險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一項規定之職業病種類表所載職業病範圍為限;適用對象限已退休之未具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身份之保險對象;具勞工保險被保險人身份者,應依勞工保險職業病就醫規定辦理,亦免自行負擔部分醫療費用)
(1)煤礦工人塵肺症
(2)石綿沉著症
(3)其他矽石或矽鹽所致之塵肺症
(4)其他無機性塵埃所致之塵肺症
(5)塵肺症

二十、急性腦血管疾病(限急性發作後一個月內)

二十一、多發性硬化症

二十二、先天性肌肉萎縮症

二十三、外皮之先天畸形
(1)先天性水泡性表皮鬆懈症
(2)先天性之外皮畸形
(3)先天性魚鱗癬症(穿山甲症)

二十四、痲瘋病

二十五、肝硬化症,併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腹水無法控制
(2)食道或胃靜脈曲張出血
(3)肝昏迷或肝代償不全

二十六、早產兒所引起之神經、肌肉、骨骼、心臟、肺臟等之併發症。

二十七、砷及其化合物之毒性作用(烏腳病)

二十八、運動神經元疾病其身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或須使用呼吸器者【惟經神經內科專科醫師診斷為肌萎縮性側索硬化症者(AMYOTROPHIC LATERAL SCLEROSIS ICD-9-CM 335.20),不受其身心障礙等級在中度以上或須使用呼吸器之限制】。

二十九、庫賈氏病

三十、經本署公告之罕見疾病,但已列屬前三十類者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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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樓住戶室內裝修時,該留意的基本法規
(請參考第三條、第二十九條、第二十九條之一)

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

· 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五月廿九日內政部台(八五)內營字第八五七二六七六號

·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廿九日內政部台(八八)內營字第八八七三六九○號令修正發布第十條條文

·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九月一日內政部台(八九)內營字第八九八五七六三號令修正發布

·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廿四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九二○○八七三九三號令修正發布第二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增訂第二十九條之一;並刪除第三十七條條文


--------------------------------------------------------------------------------

第 一 條
本辦法依建築法(以下簡稱本法)第七十七條之二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第 二 條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經內政部認定有必要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室內裝修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

第 三 條
本辦法所稱室內裝修,指固著於建築物構造體之天花板、內部牆面或高度超過一點二公尺固定於地板之隔屏或兼作櫥櫃使用之隔屏之裝修施工或分間牆之變更。但不包括壁紙、壁布、窗簾、家具、活動隔屏、地氈等之黏貼及擺設。

第 四 條
本辦法所稱室內裝修從業者,指開業建築師、營造業及室內裝修業。

第 五 條
室內裝修從業者業務範圍如下:

 
一、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

 
二、依法登記開業之營造業得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

 
三、室內裝修業得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之業務。

第 六 條
本辦法所稱之審查機構,指經內政部指定置有審查人員執行室內裝修審核及查驗業務之直轄市建築師公會、縣(市)建築師公會辦事處或專業技術團體。

第 七 條
審查機構執行室內裝修審核及查驗業務,應擬訂作業事項並載明工作內容、收費基準與應負之責任及義務,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核備。

 
前項作業事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訂定規範。

第 八 條
本辦法所稱審查人員,指下列辦理審核圖說及竣工查驗之人員:

 
一、經內政部指定之專業工業技師。

 
二、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指派之人員。

 
三、審查機構指派所屬具建築師、專業技術人員資格之人員。

 
前項人員應先參加內政部主辦之審查人員講習合格,並領有結業證書者,始得擔任。但於主管建築機關從事建築管理工作二年以上並領有建築師證書者,得免參加講習。

第 九 條
室內裝修業應依下列規定置專任專業技術人員:

 
一、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業務者:專業設計技術人員一人以上。

 
二、從事室內裝修施工業務者:專業施工技術人員一人以上。

 
三、從事室內裝修設計及施工業務者:專業設計及專業施工技術人員各一人以上,或兼具專業設計及專業施工技術人員身分一人以上。

 
室內裝修業申請公司或商業登記前,應備具申請書,檢附前項規定之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其名稱並應標示室內裝修字樣。

第 十 條
室內裝修業應於內政部許可後六個月內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如有正當理由者,得申請延期一次。但不得超過三個月;逾期未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者,內政部應廢止其許可。

第 十一 條
室內裝修業應於辦理公司或商業登記後六個月內,檢附下列文件,向內政部申請室內裝修業登記證。逾期未申請者,內政部應廢止其許可,並通知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廢止其公司或商業登記或室內裝修業營業項目。

 
一、申請書。

 
二、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三、原許可文件。

 
室內裝修業經許可登記者,內政部應核發登記證。未領得登記證者,不得執行室內裝修業務。

 
室內裝修業變更登記事項時,應申請換發登記證。

第 十二 條
直轄市、縣(市) 主管建築機關得隨時派員查核所轄區域內室內裝修業之業務,必要時並得命其提出與業務有關文件及說明。

第 十三 條
本辦法所稱專業技術人員,指向內政部辦理登記,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之人員;依其執業範圍可分為專業設計技術人員及專業施工技術人員。

第 十四 條
專業設計技術人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建築師證書者。

 
二、領有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並經參加內政部主辦或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之建築物室內設計訓練達二十一小時以上者。

第 十五 條
專業施工技術人員,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領有建築師、土木、結構工程技師證書者。

 
二、領有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建築工程管理、裝潢木工或家具木工乙級以上技術士證,並經參加內政部主辦或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之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訓練達二十一小時以上者。其為領得裝潢木工或家具木工技術士證者,應分別增加四十小時及六十小時以上,有關混凝土、金屬工程、疊砌、粉刷、防水隔熱、面材舖貼、玻璃與壓克力按裝、油漆塗裝、水電工程及工程管理等訓練課程。

第 十六 條
專業技術人員向內政部申領登記證時,應檢附下列文件:


一、申請書。

 
二、建築師、土木、結構工程技師證書;或前二條規定之技術士證及講習結業證書。

 
本辦法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四日修正施行前,曾參加由內政部舉辦之建築物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講習,並測驗合格經檢附講習結業證書者,得免檢附前項第二款規定之技術士證及講習結業證書。

第 十七 條
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不得供他人使用。

第 十八 條
專業技術人員應接受內政部主辦之有關訓練。

第 十九 條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或經內政部認定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室內裝修,建築物起造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申請審核圖說,審核合格並領得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發給之許可文件後,始得施工。

 
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變更為供公眾使用或原供公眾使用建築物變更為他種供公眾使用,應辦理變更使用執照涉室內裝修者,室內裝修部分應併同變更使用執照辦理。

第 二十 條
申請室內裝修審核時,應檢附下列圖說文件:

 
一、申請書。

 
二、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

 
三、前次核准使用執照平面圖、室內裝修平面圖或申請建築執照之平面圖。但經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查明檔案資料確無前次核准使用執照平面圖或室內裝修平面圖屬實者,得以經開業建築師簽證符合規定之現況圖替代之。

 
四、室內裝修圖說。

 
前項第三款所稱現況圖為載明裝修樓層現況之防火避難設施、消防安全設備、防火區劃、主要構造位置之圖說,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二百分之一。

第二十一條
室內裝修圖說包括下列各款:

 
一、位置圖:註明裝修地址、樓層及所在位置,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五百分之一。

 
二、裝修平面圖:註明各部分之用途、尺寸及材料使用,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一百分之一。

 
三、裝修立面圖:比例尺不得小於一百分之一。

 
四、裝修剖面圖:註明裝修各部分高度、內部設施及各部分之材料,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一百分之一。

 
五、裝修詳細圖:各部分之尺寸構造及材料,其比例尺不得小於三十分之一。

第二十二條
室內裝修圖說應由開業建築師或專業設計技術人員署名負責。但建築物之分間牆位置變更、增加或減少經審查機構認定涉及公共安全時,應經開業建築師簽證負責。

第二十三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應就下列項目加以審核:

 
一、申請圖說文件應齊全。

 
二、裝修材料及分間牆構造應符合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

 
三、不得妨害或破壞防火避難設施、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

第二十四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受理室內裝修圖說文件之審核,應於收件之日起七日內指派審查人員審核完畢。審核合格者於申請圖說簽章;不合格者,應將不合規定之處詳為列舉,一次通知建築物起造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或復審仍不合規定者,得將申請案件予以駁回。

第二十五條
室內裝修不得妨害或破壞消防安全設備,其申請審核之圖說涉及消防安全設備變更者,應依消防法規規定辦理,並應於施工前取得當地消防主管機關審核合格之文件。

第二十六條
室內裝修圖說經審核合格,領得許可文件後,建築物起造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應於規定期限內施工完竣後申請竣工查驗,逾期未申請者,許可文件失其效力。

 
前項之期限,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定之。

第二十七條
室內裝修施工從業者應依照核定之室內裝修圖說施工;如於施工前或施工中變更設計時,仍應依本辦法申請辦理審核。但不變更防火避難設施、防火區劃,不降低原使用裝修材料耐燃等級或分間牆構造之防火時效者,得於竣工後,備具第三十條規定圖說,一次報驗。

第二十八條
室內裝修施工中,直轄市、縣 (市) 主管建築機關認有必要時,得隨時加以查驗,發現與核定裝修圖說不符者,應以書面通知申請人或室內裝修從業者停工或修改;必要時依建築法有關規定處理。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派員查驗時,所派人員應出示其身分證明文件;其未出示身分證明文件者,申請人及室內裝修從業者得拒絕查驗。

第二十九條
室內裝修工程完竣後,應由建築物起造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會同室內裝修從業者向原申請審查機關或機構申請竣工查驗合格後,向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核發之合格證明。

 
新建建築物於領得使用執照前申請室內裝修許可者,應於領得使用執照及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後,始得使用;其室內裝修涉及原建造執照核定圖樣及說明書之變更者,並應依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辦理。

 
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或審查機構受理室內裝修竣工查驗之申請,應於七日內指派查驗人員至現場檢查。經查核與驗章圖說相符者,檢查表經查驗人員簽證後,應於五日內核發合格證明,對於不合格者,應通知建築物起造人、所有權人或使用人限期修改,逾期未修改者,審查機構應報請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查明處理。
室內裝修涉及消防安全設備者,應由消防主管機關於核發室內裝修合格證明前完成消防安全設備竣工查驗。

第二十九條之一
申請室內裝修之建築物,其申請範圍用途為住宅或申請樓層之樓地板面積符合下列規定之一,且在裝修範圍內以一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牆、防火門窗區劃分隔,其未變更防火避難設施、消防安全設備、防火區劃及主要構造者,得經第八條之審查人員查核室內裝修圖說並簽章負責後,准於進行施工。工程完竣後,檢附申請書、建築物權利證明文件及經審查人員竣工查驗合格簽證之檢查表,送請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核發審查合格證明:

一、十層以下樓層及地下室各層,室內裝修之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下者。

二、十一層以上樓層,室內裝修之樓地板面積在一百平方公尺以下者。

前項裝修範圍貫通二層以上者,應累加合計,且合計值不得超過任一樓層之最小允許值。

第 三十 條
申請竣工查驗時,應檢附下列圖說文件:

 
一、申請書

 
二、原領室內裝修審核合格文件。

 
三、室內裝修竣工圖說。

 
四、其他經內政部指定之文件。

第三十一條
室內裝修從業者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查明屬實後,報請內政部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室內裝修業務處分:

 
一、變更登記事項時,未依規定申請換發登記證。

 
二、因可歸責於其之事由,致訂約後未依約完成工作者。

 
三、施工材料與規定不符或未依圖說施工,經通知限期修改逾期未修改者。

 
四、拒絕主管機關業務督導者。

 
五、受委託設計之圖樣或說明書或其他書件經主管建築機關抽查結果與相關法令規定不符者。

 
六、由非專業技術人員從事室內裝修設計或施工業務者。

第三十二條
室內裝修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經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查明屬實後,報請內政部廢止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一、登記證供他人從事室內裝修業務者。

 
二、受停業處分累計滿三年者。

第三十三條
室內裝修業申請登記證所檢附之文件不實者,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查明屬實後,報請內政部撤銷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第三十四條
專業技術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查明屬實後,報請內政部視其情節輕重,予以警告或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停止執行職務處分:

 
一、無正當理由拒不參加內政部主辦之訓練者。

 
二、受委託設計之圖樣或說明書或其他書件經主管建築機關抽查結果與相關法令規定不符者。

 
三、未依審核合格圖說施工者。

第三十五條
專業技術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當地主管建築機關應查明屬實後,報請內政部廢止登記證:

 
一、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供所受聘室內裝修業以外使用者。

 
二、十年內受停止執行職務處分累計滿二年者。

第三十六條
經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或前條規定廢止或撤銷登記證未滿三年者,不得重新申請登記。

第三十七條
(刪除)

第三十八條
審查機構評鑑與優良室內裝修從業者評選及獎勵要點,由內政部另定之。

第三十九條
本辦法所需書表格式,由內政部定之。

第 四十 條
本辦法自發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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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鬼政府搶錢搶到我們頭上來!

三月19日,國稅局開單通知寶第花園大廈管委會逃漏稅,應補稅74579元

真是他#媽&*!剛上任的管委會又有得忙了!

莫名其妙讓人氣煞的補稅通知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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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唉~民不聊生     文/老吳

台幣連12貶,央行沒有出手阻貶,35元這個關卡,似乎岌岌可危。
表面上,一個高度仰賴出口而本身沒有天然資源的國家,貨幣過度的貶值,短期來看,出口商是可以賺匯兌的差價(政府難免有帶頭炒匯嫌疑)
不過,中長期來看,匯率走貶不僅無法救經濟,卻會造成
(1)外資馬上撤出台灣金融市場
(2)又因為台灣無天然資源,產品的原物料依賴進口(進口成本漲價)
(3)物價高漲,減緩民眾的購買力,造成通貨緊縮,結果國內的消費力降低
所以,貶值的時機點不佳,對出口的競爭力助益非常有限,結果在國內,國外市場萎縮之下,台幣貶值反而成了振興經濟的毒藥.。

事實上,真正的問題,不在於別的國家貨幣貶值多少, 而在於需求市場倒底在那裡.

這次中國政府搞的「家電下鄉」就是最好的例子,人民幣在美國的要求不斷的昇值,那麼中國就把原本「供應出口的產能轉成減少城鄉差距的內需供應」,就是最好的例子。

中國拿升值的人民幣貶值的台幣或是韓元,作為計價基礎的產品,其實是非常高明的作法,這點可以從中國的股市反應上明顯看得出來.

  如此一來,變成了亞洲所有值出口的國家,都在幫人民幣值的中國建設,等到這次金融風暴過後,中國的國力變得更強,人民幣可能取代美金成為國際貿易計價的貨幣,到時候台灣要拿甚麼和中國比較?

所以說,禁止批評的「中國馬」,你的經濟團隊,就容我提醒他們一下吧!
謹記得>
「問題不在於匯率,供需失衡持續下去,GDP負十一%,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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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縣消費卷摸彩活動內容
活動期間:
1、有效發票或收據期間:98年1月1日~98年5月31日。
2、投入或郵寄期間:98年2月2日~98年5月31日(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二、活動內容:
1、凡個人於臺北縣轄內店家消費累積金額超過3,600元(不限消費券或現金)之發票正本或收據正本(加蓋免用統一發票專用章及負責人章)裝入信封,於信封上填妥姓名、聯絡電話、地址等相關資料(資料攸關中獎資格,請詳細填寫)後寄至臺北縣政府「北縣大摸彩活動」收,即可參加摸彩。
2、亦可直接將信封投入本府設置之摸彩收集箱。
3、每次摸彩結束後,所有發票將捐贈社福公益團體,凡參加摸彩活動即視為同意捐贈。

三、摸彩收集箱放置地點:
1、臺北縣政府行政大樓1樓。
2、本縣各鄉鎮市公所。
3、本縣各7-11據點。

四、摸彩日期及兌獎期限:共計四次,當次未中獎者不累積至下次摸彩。
1、98年3月16日(投入或郵戳時間98.2.2~98.2.28),兌獎期限至98.4.14。
2、98年4月15日(投入或郵戳時間98.3.1~98.3.31),兌獎期限至98.5.14。
3、98年5月15日(投入或郵戳時間98.4.1~98.4.30),兌獎期限至98.6.11。
4、98年6月12日(投入或郵戳時間98.5.1~98.5.31),兌獎期限至98.7.31。

五、摸彩獎項:
1、壹獎:價值新台幣300萬元黃金,每次抽出1名,四次摸彩共抽出4名。
2、貳獎:油電混合汽車(市價約新台幣120萬元),每次抽出2名,四次摸彩共抽出8名。
3、參獎:電動機車(市價約新台幣6萬元),每次抽出5名,四次摸彩共抽出20名。
4、肆獎:折疊腳踏車(市價約新台幣1萬元),每次抽出100名,四次摸彩共抽出400名。
5、另有其他豐富獎項。

六、摸彩方式:
以公開方式抽出中獎人,並邀請律師於現場見證。

七、得獎與兌獎:
1、中獎人所送之發票及收據經確認無造假或不實情事後,始通知中獎人攜帶新式身分證正本至本府領獎。
2、獎品需於兌獎期限前領取,逾期視同放棄。前三次摸彩逾期未領取獎品者,該獎品將供作最後一次摸彩之獎項,最後一次摸彩中獎,逾期未領取獎品者,獎品則由主辦單位收回後,統籌贈送本縣弱勢家庭或團體。
3、獎品樣式及顏色均以本府採購時廠商所提供之現貨為主,恕無法選擇。

八、注意事項:
1、即日起至98年5月31日止,憑本縣店家開立之當月發票1張(不限金額)可至北縣「十三行博物館」、「鶯歌陶瓷博物館」、「黃金博物館」、「板橋林本源園邸」、「淡水古蹟園區」免費參觀(門票價值新台幣100元),發票將由館方回收捐贈社福公益團體。

2、參加摸彩之收據正本將作為稅捐單位查稅依據,請業者依實際消費金額開立,切勿造假。

3、中獎獎項以實物為主,不得折換現金及退貨。依照稅法規定,獎品價值超過新台幣1,000 元整,必須列入個人綜合所得稅申報;若中獎金額超過新台幣$13,333元者,需備齊身分證件正本及扣繳15%稅金(本國人士)或20%稅金(外籍人士)。該扣繳稅款係依獎品市價為計算依據,中獎人須於領獎時繳付,本府將於次年度開立扣繳憑單統一寄發。

4、中獎人均發給提貨券,並自行至本府指定廠商處領取,另汽、機車中獎人需自行負擔保險費、牌照稅及燃料稅。

5、中獎人需於兌獎期限截止日前完成獎品之領取(包含持提貨券至廠商處領取),逾期視同放棄,不得異議。

6、各獎項中獎人領回獎品後如發現有瑕疵,自行洽原廠商辦理換貨或保固,本府不負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

7本府保留本活動辦法修正與獎品更換之權利。

九、本活動申訴諮詢電話:02-29603456分機5253~5272。

十、本活動專屬網頁:http://3600.tpc.gov.tw/


獎項名稱                 贊助廠商名稱       總數
黃金三百萬                     無              4
豐田PRIUS油電混合車        無              8
易維特電動機車                無             20               

32吋液晶電視                  無              28
ASUS Eee PC                 無             120
折疊式腳踏車 無 400
800萬畫素數位相機            無            200
19吋液晶螢幕                   無            200
奇威名品禮券一萬元       奇威名品          20
高級自行車             臺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  12
高級自行車             欣湖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  3
寒天蒟蒻禮盒          三叔公食品有限公司       20
金蕎黃金帝王酥       金蕎食品有限公司          40
金三峽牛角             群翊麵包工藝社            40
紅麴高梁香腸           巨佳食品行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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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長文律師的遺憾和愧疚

我的母親
陳長文律師長期投入教育、法治建設,目前是中華民國紅十字總會會長。最新出版的《天堂從不曾撤守?─陳長文書信》(台北方智出版)是他對人生、對人事的觀察和體悟。講義特摘出文末後記〈給母親,也是給為人兒女的信〉,與讀者分享。
  要談我的母親,就要從我的父親談起。
  我的父親,是在國共內戰的末期,甚至精確地說,根本是在國共內戰「已經結束」後陣亡沙場的。民國三十八年,國民政府事實上在大陸的作戰已徹底失敗,但我的父親仍返回大陸去指揮在四川的部隊,進行註定失敗的戰爭。父親原已帶著母親和四個兒女來到台灣,但隨後又前往四川,參加了那場奪走了他的生命,奪走母親的愛侶,也奪走哥哥姐姐和我的父愛的戰役。那時的我才五歲,是一個什麼都不懂的小娃兒。
  我知道這樣說很不孝,對父親來說很不敬,但當我長大後,開始有了自己對人世的價值判斷後,我打從心底的認為那是一場沒有意義的戰爭。我甚至在想,父親去世時才三十八歲,對比現在已是花甲之年的我,那時的父親根本就還只是個「孩子」。這樣的一個「孩子」,是如何去思考那樣一個烽煙四起的年代??是如何思考他做的事情所代表的意義?
  我常在想,父親戰死沙場的最後一刻,心裏寄掛的是什麼?是國家榮譽?還是愛妻身影和他摯愛的一群子女??或者,他根本什麼都來不及想,死神就倏忽地取走了他的生命。真正的答案我不知道,永遠也都不會知道,但這個問題我永遠都會掛在心頭,永遠地追問著。
  這答案或許永遠是謎,但另一個答案卻是十分清楚,我的母親自此成為寡婦,在漫漫艱辛的人生長路裏,一肩扛起撫養四個子女長大成人的責任。事實上,我還有一個弟弟,因為年紀實在太小,經過八年抗日戰爭、帶著四個兒女的顛沛,母親顯然已是精疲力盡,無法帶他來台灣,便留在福建家裏頭,後來因病過世。雖然母親從沒多說什麼,但我知道,那也是她和我們這一群子女,另一個一輩子都埋在心裏的痛。
從頭想起,母親過世時九十歲(二○○四年),來台灣的時候是三十五歲(一九四九年),在台灣待了五十五年。父親約莫十五、六歲時就進了軍校,在那個外患頻仍、內戰殷起、不安定的年代,很多男孩子於是投筆從戎,做為職業選項,當軍人不能說不是一個相對較佳的選擇。
  父母親家都在福建,我的外公、舅舅都是華僑,因此母親幼年家境算是不錯,小時候上教會學校,也念到中學、高中。因此,母親和父親,家庭背景雖有差別,可是母親就是喜歡上了爸爸。很快地,他們結了婚,然後度過了對日抗戰的時期,母親就跟著父親的軍隊四處遷徙。我是民國三十三年在昆明出生的,那時已是對日抗戰的尾聲了。抗戰結束,又遇上了國共內戰,我們一家人遷徒過哪些地方我並不十分清楚。也許父親、母親和我們一家人,曾有過一段安定快樂的相處時光,但我想大部分的時候都是在顛沛流離吧。一個身不由己的年輕軍官,隨著軍隊調來調去,家人要選擇團聚不分,就只能跟著他像浮萍一樣飄移不定。
  民國三十八年,好不容易,父親帶著一家人來到台灣,但很快就受命回防四川。父親在十月從台北被派往四川,這一次父親沒有把家人帶在身邊,那時的局勢也不許可他再帶著家人。他返回四川後,國民政府在大陸的情況迅速惡化,國民政府在大陸一路潰敗,局勢終不可挽。
  母親過世後,姐姐在整理遺物時,找到了父親在前往四川的路上,分別從香港、成都與重慶寄給母親的幾封信。
  父親在來信中,也表達對孩子們的關心。叮嚀大哥要幫母親照應弟妹,叮嚀二哥「不可再頑皮要和藹妹妹和弟弟,且要聽大哥和母親的話」,也交代兩位哥哥「到學校讀書,不可以和別人打架,回家後要多溫讀、習寫、嚴加管訓」。兩位哥哥也完全做到了父親的要求,相信父親在天上也會感到安慰。而對於尚年幼的姐姐和我,父親則希望我們「活潑健康」。
而在父親的最後一封來信中,雖然信中的字句平緩,但卻看得出父親為不讓母親擔心,在字裏行間避重就輕地想要壓抑局面已甚緊張的實情。
  在那封等於是遺書的父親來信中,並沒有林覺民在〈與妻訣別書〉中刻刻不忘的國家大義。我看到的是一位丈夫、一位父親對妻子兒女無限的思念與關心。父親告訴母親,自己的身體康健,請母親不要擔心,也交代母親要照顧好身體;尤其提起母親常有頭痛的問題,建議母親去求教醫師作診治。他還關心著哥哥、姐姐和我的成長;他似乎對他的寶貝兒女有相當的瞭解;他對母親分析他對我們的看法;他請求母親費心的教我們。父親知道家用拮据,也提到他掙扎著要不要將身邊所餘的三兩黃金寄回家中,但這三兩黃金可能是他返家的希望所寄,他只好留在身邊預做急用。只是那三兩黃金終究沒能助他與家人團圓,他便戰死在四川邛崍的五面山,母親從此不再盼到她心愛的丈夫的來信。
  這幾封信一直被珍貴地保留在母親的身邊,長達五十五年之久。它告訴了我們母親內心中的深愛與深痛。然而母親卻能按住她內心的深痛,用她無比的愛心與毅力把我們帶大成人。她不曾指望我們做達官顯要,她只想我們規規矩矩地長大成人。
父親的走對母親來說,是莫名其妙的一個狀況。每每想到這裏,我心中都有無比的哀痛。當時政府的決策,就把我的父親送上這一場莫名其妙的戰爭。捲在其中的每一個人都是那麼卑微,父親、母親、哥哥、姐姐、我,還有其他在那場戰爭中喪失生命、喪失丈夫、喪失父親、喪失愛子的人,每一個都那麼卑微,無力又無奈地承受戰爭帶來的痛苦。
  所以我想,我有足夠的理由對戰爭深惡痛絕,以前的政府很爛、以前的時代很悲哀,有時命運造化由不得人,但至少現在,自詡生活在文明社會裏文明的我們,就應該要有足夠的警惕、足夠的智慧去記取歷史,不要再讓同樣的悲劇重演。
父親沒能回來,但我們一家的生活還是要繼續過下去,那時才五歲的我實在太小,還無法具體體會父親已不在人世,更無法體會母親當時的心情,我不知道母親花了多少時間從喪夫之痛中走出。記憶中的母親,就是沒有任何怨言地拉拔著我們長大。
  小時候,我們住在台北市南京東路的眷村,也就是現在第一飯店後面的巷子、一江新村那一帶。我們一家人和幾家合住在政府配給的房子。現在的我,很難想像母親當時的日子是怎麼過的。
  印象中,小時候的我不愁吃不愁穿,但一個家庭中沒有爸爸,終究很多事情是不一樣的。父親陣亡時的官階是少將參謀長,政府對陣亡將士的遺屬有撫卹與補助,也會配發米糧,如果不要米糧的話也可以換錢,但父親終究不是達官顯要,家中經濟當然不好。要不是住在新加坡與印度的外公、舅舅們寄錢來接濟我們,對家裏的經濟起了幫助,我想我們家很難度過那一段艱難的歲月。母親就是在這種情形下,養大這一幫孩子。
  當然,在那個時代,也有很多經濟像我們一樣困苦的家庭,但一個沒了丈夫的女人獨力扶養四個子女,那背後的辛苦,沒有相同經歷的人是難以體會的。只要回想起母親的時候,對她真的感到難以形容的心疼及佩服,因為在我的記憶中,除了沒有父親這個遺憾外,自幼我感受不到生活裏任何的困難,母親把我(和我的兄姐)照顧得妥妥當當的,我從來不需要也不懂為這個家操心什麼。但這也會讓現在的我很難過,我之所以可以快樂地度過平順的童年,那平順背後的艱難,其實都是母親一肩挑了走。
  大哥、二哥、姐姐分別比我大八歲、五歲和三歲。大哥本來打算從軍,但母親反對。母親對大哥說:「爸爸已經把人都送給國家了,你還去嗎?」大哥後來沒從軍,改念海專(第二屆)。念完海專後就上船工作。當時當船員的薪水還算優渥,最早出社會工作的大哥,選擇當船員這條路,顯然是為了分擔母親的辛勞。事實上,我的大哥自從父親過世後,就一直扮演父親的角色在照顧弟妹們。
二哥書念得很好,很有文采,以第一志願進入成功大學水利系就讀,畢業後拿到獎學金遠赴美國的愛荷華大學,畢業後,在Georgia Institute of Technology取得博士學位。省吃儉用、認真工作的他,會寄錢回家給母親。在兩個哥哥都開始分擔家計後,我們家的生活狀況似乎也不像以往那般拮据了。接著姐姐從台大商學系畢業後也出國讀書和就業,再接著我從台大法律系畢業,服役後於一九六八年拿到獎學金赴加拿大念一年書,接著又在美國念了三年書,在國外整整待了四年。
  一九七二年我回到台灣,哥哥姐姐那時都已經在美國定居了,我是唯一居住在台灣的孩子。母親輪流在幾個孩子家住,在新加坡(二哥後來到新加坡教書)、美國也分別住了一段時期,但她終究不習慣海外的生活,就回到台灣跟我們住,但想到哥哥、姐姐還有在國外的孫子孫女們時,她就到新加坡、到美國留住一段時間,和孩子、孫子們住在一起,享受著含飴弄孫之樂。我想,那應該是母親這輩子最快樂的時光吧。寫到這裏,我記得母親曾多次對為何她僅有的四個孩子不能居住在一個地方表達了無可奈何的遺憾。雖然母親曉得她的願望有客觀上的難處,但她的遺憾至今仍然令我(和兄姐)感到不安。我想母親說那句話的時候,一定也想到了父親和我們的天人永隔的遺憾吧。
  這一段母親最快樂的時光,一直到她八十七歲時開始有了變化,但我卻沒有特別注意到母親的變化。
  一方面是因為年紀大了,另一方面,顯然也是因為做子女的我警覺性不夠,沒有發現母親開始有「阿茲海默症」(又稱老人失智症,是一種持續性神經功能障礙)的先期症狀。母親的行為舉止開始有一些不尋常,意思表達不太清楚,常常忘記東西放在那裏,會對外界事務感到懷疑與不安……
  當母親情況愈來愈不好,長住海外的姐姐毅然放下在美國的家庭,回國專職照顧母親。還記得當時我向姐姐求援,因為我實在沒有辦法了,太太長年照顧文文負擔已經到了極限,雖然經濟上仍有能力請額外的人力來照顧母親,但有沒有親人專心全意照顧畢竟是有差別的。
當我把情形告訴了姐姐,姐姐二話不說回台灣探望母親,然後就在台北租了房子,放下在美國的先生和兒女,全心全職地照顧母親。
  我常在想,自己要深切反省。母親生病的那段時期我很忙,忙到母親的狀況顯然已經不可挽回的時候,我依然還在忙,在忙理律的事、在忙教書、在忙紅十字會的事,而理律又在二○○三年底發生了面臨存亡關頭的「新帝事件」。我總在想,忙或不忙,究竟日子不是我能選擇的,排除掉給自己的藉口,我相信,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應該是我能選擇的。而那時的我,如果選擇「不忙」的話,我可以為母親做些什麼呢??我相信我可以做得多一些,一定可以讓母親的餘年過得更愉快,也可以減輕我現在的遺憾。如果可以再來一次,我會怎麼做呢??我覺得應該會做的事情,我當時沒做的,我想講出來。
我應該在母親還沒出狀況之前就要發現、就要有所警覺,母親的身體已經有了不可回復的問題。我在網路上看到一個統計數據,全世界大約有二千四百萬的阿茲海默症的病患,超過八十歲的老年人有百分之二十五的機率罹患阿茲海默症,而超過八十五歲的老人更有百分之五十的機率得病。換言之,對超過八十歲的老年人來說,這種疾病是很常見的。而就算母親沒有得到阿茲海默症,以母親的高齡,也一樣會有其他疾病出現。當時母親已高齡八十七歲了,身體走下坡是顯可預見的事情,但我對這一個顯可預見的事情警覺是非常不夠的。
  我覺得為人子女者,真的要在還來得及時,花更多心思去注意年邁父母的身心健康。當然,我也知道現代社會很多子女都忙於工作、討生活,要面對無窮的經濟壓力,我不希望我這樣的說法,會讓人覺得我在唱高調,會覺得我的經濟條件比較好,當然說得容易。
  我不是唱高調,我是真切希望大家如果能力許可的話,多關心父母親的健康狀態,要花更多的心在老人家的身上
另外一件讓我很自責的事情是,母親打發時間的消遣之一是打麻將。哥哥姐姐和我每個月都會給母親零用錢,母親後來因為年紀大了,加上曾摔了一跤,行動開始不便,就不再外出打麻將了。
  有一天母親對我說:「欸,長文,你怎麼不再給我零用錢呢?」我心想:「媽媽,您人在家裏頭,要什麼我都會給您,根本不需要錢啊。」
  我記得,文文和小倩的媽對我說:「長文,你還是應該給媽媽零用錢。」我就說:「不用。媽媽不需要用錢,要零用錢幹嘛?」母親過世後,我確定我錯了,我錯得很嚴重。
  人總是太本位,太從自己的角度與邏輯想事情,我們很容易忘記,別人站的位置、站的角度、重視的事情、邏輯的習慣,以及情感的偏好,都不一定與自己相同。母親就是母親她自己,她不是我,我也不是她,我認為理所當然、邏輯正確的事情,對她來講,她不一定能理解。但同樣地,母親不管基於任何邏輯的或非邏輯的理由(比較放心)需要錢,那就是她的想法,那是她想要的,我怎能用我的邏輯去凌駕她想要的事情,代她判斷什麼是她需要的或不需要的呢?
  現在,我每次想到這裏,都會很難過,如果我還有機會再來一次,我不會再這麼自以為是的偏執,我一定會一如往昔給母親零用錢的。可是,這「再來一次」的可能性只會在虛擬的小說裏出現,現實的世界裏,很多事錯過了就來不及了,我現在已經來不及了。
  所以,古時候人說:「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這句話真的是最殘酷,也最令人無奈的真理。
  還有一件事,就是時間的分配,母親病重時,理律法律事務所遇上了新帝事件,正處於風雨飄搖的階段。忙碌的另一個意義是,我把應該用來關心母親的時間,挪到了處理理律的危機。
  如果一切能重來,我會希望在當時就告訴同事們:「對不起,讓我走吧,讓我陪我的母親,那已是她人生最後的一段路了。」但要作出那樣的決定也真的很難很難。
二○○三年十月,理律遭遇了新帝事件的打擊,面臨最險峻的挑戰。二○○三年十一月,理律和新帝談完賠償方案,理律的情況算是初露曙光,但仍然很危險和脆弱的,母親在二○○四年三月過世,而理律要到二○○四年十二月才算度過第一年最險峻的局面,並大致完成了理律精進計畫草案。對於仍處於危機的理律,我該在什麼時候放手呢??誠然,這是很困難的問題,我覺得我也不具備足夠的警覺和智慧來抉擇。
  又或許,在這兩難中間,根本沒有答案吧。我不知道,但我沒有在母親最後的一段人生路途上全心地照顧她,無論如何,這已是挽不回的遺憾與事實。
  事實上,我不只是在母親人生的最後階段仍埋首在工作中,即便在此之前,我也一直是一個把生活重心相當程度放在工作上的人,好像理律、紅十字會、海基會和教學工作非我不可似的。這自然會排擠我與母親相處的時間。其實理律真的也沒那麼非我不可,就像很多年前,我在海基會公益服務近兩年,為了兼顧海基會和理律的工作,海基會和理律坐落在同一幢大樓裏,我大部分時間都放在海基會上面,只有在海基會工作結束,下了班後,才下樓回到理律。那時我根本分不出心力處理理律的事,但理律也依然經營得很順利,一切都很上軌道,理律有一群最優秀的同事,他們有能力克服任何困難、處理任何危機。我太過放大自己在理律的角色了。
  在此,我非常感謝理律的同仁(尤其是我的長期夥伴李光燾先生,以及在二○○四年退休的徐小波先生)將近四十載的支援和包容,如果沒有他們的支援,我絕對沒有辦法兼顧這麼多律師事務所之外的公共事務。
  因此,當母親正走上人生的最後旅程時,我對這件事仍然蒙昧無知,我還是依著我原來的工作慣性,將大部分心力挹注在理律或其他公益事務上。
  我那時也自以為我已盡了孝道,我雖然努力工作,但還是每天晨昏定省問候母親,到了星期六、日,我和姐姐、姐夫或家人會充當母親的牌友,陪母親打麻將(哥哥回台灣時也會加入)。母親那時候注意力等各方面的狀況都已經很不好了,坐她旁邊,我會偷看母親的牌,然後把她要聽的牌,和她準備要摸的牌偷偷掉換。
當她摸牌的瞬間,她本已日漸遲滯的面容表情,忽然會煥射出奕奕的神采,母親開心地喊:「我自摸了。」我彷彿又看到以前的母親,我們都很高興看到母親那開心的神情。那已是那時候的我們,少數能帶給母親快樂的事情之一了。母親那時候的精神已不太容易集中,但是打個一圈、兩圈麻將,她的精神就會變好。
  我在想,如果那時的我能有更多時間,能陪母親多打幾圈麻將,能給母親更多的這種快樂的感覺,那麼今天我的遺憾會少很多很多很多。
  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晚上,姐姐急忙告知母親出了狀況,我到家裏看母親,接著救護車到了,我和姐姐在車上陪母親,救護車到了醫院急診室。
  醫師說:「已盡力急救,但很抱歉。」文文的媽媽接著也對我:「長文,不要急救了,媽媽已經過去了,這樣媽媽會痛。」我當時還不曉得,或者說還不能接受,母親這次是真的要離開我們的事實。
  其實,隨著母親的記憶逐漸退化,她的生命也愈來愈衰弱,我潛意識裏應該清楚,母親已經開始收拾人生的行囊,準備在某一天向我告別了,但我刻意壓抑著不想去面對。因為我完全沒有心理準備,也無從做好心理準備與母親分別,不論是六歲的兒子或六十歲的兒子,那種來自意識底層對母親的依賴,使我不敢面對「死亡」這殘酷的事實。
  我很難過在母親的事情上,我沒有用心去想,也沒有用心在規畫。在那之前,母親其實已經進出醫院及加護病房很多次了,受到三軍總醫院許多醫師和護士們的專業醫護。尤其是母親的主治醫師?──?陳健文醫師,他不但給與母親專業的醫護,更不斷給與我們精神上的支柱。
  親眼看著母親歷經的醫療過程,心中有萬分不捨,我想任何做人子女的,都很難接受看著自己的父母受病痛折磨吧。阿茲海默症漸漸惡化後,母親已不會自己吃東西了。而這件事又牽動另一件讓我很後悔的事情。
母親雖然跟我們住在一起,但我因為工作因素,回家用餐時間比較晚也不太規律,因此除了週六、日時,我們全家會一起出去吃飯,平常則是各吃各的。
  母親也是等家人特別幫她準備好餐點,再請她吃,所以大多時間,母親也是自己一個人吃。雖然我會刻意在母親用餐時回家問候母親吃得好嗎,但和陪她吃飯的感覺總是不同。
  在餐點準備上,家人雖然很認真,但後來仍發現母親吃得不多,有時候甚至根本不吃。這讓我很煩惱,但我只是覺得很煩惱,也沒細心去想,母親是不是不喜歡食物的味道,有沒有其他可以引起她食慾的食材,或者母親根本就是沒胃口,我沒有用心去想。
  她說她不要吃。久了,有時她不吃東西,我還不耐煩,或者精確地說,是因為焦急而漸漸變成不耐煩,我會問母親:「妳為什麼不吃?」我不但沒有用心去找原因,甚至還覺得母親在找麻煩。如果時間可以倒流,我絕對、絕對不會對母親不耐煩,我會用心去想原因,去體貼母親的心情與處境,我不會讓同樣的情形再發生。但這些都是白說的,因為時間不再,沒有再來一次的時間了。我驚覺到,要對年長的父母親及時盡孝,因為人生並沒有所謂「再來一次」的機會。
  還有一個遺憾,那就是,我覺得我以前並沒有去想,母親有什麼遺憾?現在的我會想,母親的遺憾,應該有一些部分和我、兄姐們是一樣的吧,那就是對父親戰死沙場的遺憾。
  我覺得很後悔,以前怕引起母親傷心的回憶,惹母親難過,因此,我和哥哥姐姐們在母親面前總是避談父親的事。家中年紀最小的我對父親是毫無印象的,對父親的唯一記憶,還是從掛在母親房間裏,父母親在抗戰勝利後在南京市孔雀照相館的合照─英俊的父親和美麗的母親。我現在發現,那是不對的。或許我們談起父親時,母親會傷心掉淚,但那也一定比把對父親的思念壓在心底藏起來要好得多。我對父親的事知道得很少很少,因為那時候我們都不敢多問。多談父親,雖然總會勾起失去父親的傷痛,但至少母親可以多談許多和父親在一起甜蜜的回憶,我們也會多知道一些父親生前經歷的點點滴滴。但現在,連這些回憶也隨著母親的過世,而永遠埋在塵土裏,變成無人知道的祕密了。
為了方便照顧,母親後來和專程回國來的姐姐同住。吃的問題,就由姐姐來打理。姐姐常常幫母親熬湯,陪母親一起吃,有一次,母親竟指著湯對姐姐問:「這可以吃嗎?」可見母親的認知能力也愈走下坡了。
  我很感謝宋維村教授,他是一位非常有愛心、非常關心兒童的心理醫師。在文文還很小的時候(二十多年前的台灣特殊教育尚待發展),他就擔任文文的醫師。我向宋醫師請教有關母親的問題,他特別到家裏來看母親,是他最先判斷母親的精神狀態異常的。他建議我們做進一步的檢查。後來我就到榮民總醫院掛劉秀枝醫師的號,劉醫師是一位專門治療阿茲海默症的醫師。經過她的檢查,確認母親得了阿茲海默症。
  很少生病的母親,身體開始變弱了。一切都不一樣了,從輕微的感冒、咳嗽開始,看醫師服藥後也沒有改進,後來竟轉變成肺炎,就這樣進了醫院。診斷的結果,肺部受到傷害,新陳代謝出了問題,還有進食吞嚥的問題。先後經過鼻管、氣切及胃管等手術的折磨。看到母親被這樣折騰,做子女的再怎麼心疼也幫不上忙,那時會發現,站在病魔前面,我們變得很渺小。
母親的狀況時好時壞,在醫院的加護病房和家裏來來回回,那加護病房急救的過程,也是很痛苦的。
  說得好聽,母親得享九十遐齡是壽終正寢,但說得不好聽,我覺得母親在最後的人生階段受了很多的痛苦。我總感覺那痛苦好像發生在我身上一樣,到現在還感覺得到。
  雖然母親的認知能力隨著病情而漸漸惡化,在姐姐細心的照顧下(後來姐夫也從美國趕回來幫忙照顧),可以感受到母親精神好時還是認得家人的。母親看到家人會點頭、會笑,即便人在病榻上,也會讓人明顯的感受到她的開心。
  在這裏,我要回頭提我的姐姐。姐姐放下美國的家庭,回台灣專心照顧母親長達兩、三年。姐姐花所有的時間照顧母親,把母親照顧得乾乾淨淨、無微不至,陪著母親在病房和家裏來來回回。特別是如果母親的情況好轉,可以從醫院回家的話,姐姐總把家裏打理得舒舒服服,讓母親回到家裏會覺得很平安。到今天我還十分清晰的記得,在母親從加護病房回到家裏後的一個星期天下午,姐姐、姐夫和我推著坐在輪椅上的母親到附近公園散心的情景,母親的態度十分安詳和舒適,雖然子女心中已有著萬般複雜和無助的感覺。那次應該是母親生前最後一次到公園去散心吧。
我把我的體會講出來,如果能夠因此被人借鏡,我覺得就可以免掉一些人的遺憾,不要像我一樣,現在還有那麼多的遺憾和愧疚,我想,這種感覺會陪我到人生終點吧。如果有一個人,他因為我講了這些,而能及時的多花一些心思關注他的父母親,而少了許多人生遺憾的話,那麼我就會覺得,我絮絮叨叨地說了許多自己的感覺、自己的懺悔,會有它的意義。
  

給母親的信
  

親愛的媽媽:
  您離開我們已經超過四年了,我和哥哥姐姐,還有您的孫子孫女與曾孫兒們都很想您。我到現在還是無法接受您已然撒手人寰的事實,似乎在我深層的意識裏,仍期待著您會在某個清晨或深夜,現身在家裏的某個角落,輕聲呼喚著我的名字。不知何故,我對您的思念卻是愈來愈深,尤其夜闌人靜時,您在我腦海裏的影像顯得格外清晰,但不再是您九十高齡的相貌,而是逐漸恢復您年輕時的容顏。
  前幾天,我看到您的孫女小倩在照顧十個月大的寶寶,她細心又耐心地餵寶寶吃東西,眼神裏流露著無盡的關愛,寶寶發出滿意的咕咕聲,專注地看著他的媽媽,眼神充滿著天真的信任,眼裏找不到一絲煩惱與憂愁。看著這幅天倫之樂的畫面,我不禁看出了神。
  但就在同時,一種很強烈的悸動佔據了心頭。我想到,六十多年前,當我還是十個月大的嬰孩時,您一定也是同樣充滿關愛地一邊逗弄我,一邊餵我吃東西吧,而我的小手抓著您的衣角,不清不楚地發出開心滿足的聲音。明顯地,我對那時的我與那時的您,應該已經很難存在著記憶,但那股溫暖與安全的感覺,確是百分之百地種進了我的心中。
  我想,這樣的溫暖記憶,也同樣存在您和哥哥、姐姐之間吧。
  媽媽,我好希望,死後的確有另一個叫天堂的世界,那麼此刻的您,一定正和分離五十五年的爸爸,和那來不及和我們一起來到台灣的弟弟,三個人一起在天堂的花園裏,無憂無慮,快快樂樂地生活著。
我多麼希望我的這一封信您能看到。雖然我知道,如同每一次,就算我說了什麼惹您生氣的話,做了什麼惹您生氣的事,您從來也沒記在心上,總是很快就忘了。您一定也不會把我在這封信中,那些我做不對、做不夠的事記掛在心中。
  但我還是要告訴您,如果,您能再回到我們身邊,一切的事可以再來一遍,我一定要更溫柔、更貼心地照顧您;絕對不對您生氣,不對您不耐煩;我要花更多的時間陪您;我也會多和您談談爸爸,我想聽您笑著細數您和爸爸共同生活的甜蜜過往。
  如果,我還能有再來一次的機會的話。
  媽媽,我們很想您,我們很愛您。請告訴爸爸和弟弟,我們也很愛他們。
  兒 長文 叩首
  
  同時,代哥哥姐姐們、您的媳婿與孫兒曾孫們,寄上對您深深的思念與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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