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遺失信用卡!惡夢開始

最近臺北縣板橋地區有 張 小姐向林議員服務處投訴,渠於 94年11月19日 在板橋文化路一段188巷23號小吃攤吃飯,將皮包放於機車座墊內,後來發現被敲開,立即去海山派出所報案(手機、身分證、健保卡、駕行照、花旗信用卡、台新與中國信託信用卡、郵局提款卡等)。

19日下午三點,其家人接到花旗銀行告知遺失信用卡已遭不明人士預借現金十萬元(張小姐多年來不知信用卡可預借現金),使用地點在板橋新海路80號的OK便利商店,張小姐也調出錄影帶證實不明男子預借現金背影。

然、花旗信用卡開始民事法律訴訟, 98年9月24日 宣示判決,張小姐負法律過失責任,因為信用卡預借現金要有密碼,張小姐嚴重過失,但是在訴訟期間達四年來,年利率都是20%,也就是說,張小姐要付10萬元外,還要承擔每年複利20%利息共98246元,法律是無情的,張小姐轉請服務處律師蕭仁杰(前板橋地檢署檢察官)協助,蕭律師建議請林議員向花旗銀行協商利息部分,並建議張小姐不要再上訴(民事上訴要支付上訴費),打贏官司勝算不大。

林議員呼籲使用信用卡民眾,如果從不使用預借現金,應要求銀行取銷,如同行動電話一樣,如沒使用國際通話,應通知電信業者取銷,避免遺失遭盜打。

您的大小事就是國春的事

林國春0932351103

台北縣議員林國春服務處
江翠服務處:板橋市文化路二段182巷1弄10號
電話:8252-0666傳真:8252-5777
後埔服務處:板橋市貴興路92號1樓
電話:2959-2966傳真:2959-2066
行動電話:0932-351103
lin.kuochun@msa.hinet.net
部落格:http://popblog.tvbs.com.tw/Blog/SUPERCOP/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bowdi 的頭像
    bowdi

    寶第花園大廈

    bowd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