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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縣大赦違建 年底前蓋的緩拆
更新日期:2007/12/05 12:24 施協源
台北縣政府因為認為拆違建的速度,比不上民眾蓋的速度,所以研擬草案,一但通過,年底以前的10萬件違建物,除了危害公共安全或指定要被拆,必須先拆除外,其他將暫緩拆除,而明年1月1日起的新增違建,蓋了就拆,但這個月如果有人趁機加蓋,縣府說,這些明年初就優先拆除。從空中俯瞰台北縣,幾乎每棟房屋樓頂都是加蓋違建;政府一年拆掉6千件違建案例,但是保守估計,近13年來,北縣新增違建就有10萬件。 政府馬不停蹄拆違建,卻還是趕不上民眾新蓋的速度,台北縣政府想出新辦法,分三階段來拆除!84年以前蓋的4萬多件舊違建,和今年底以前新增的10萬件違建,屬於暫緩拆除範圍,從明年97年1月1日起的新增違建,你一蓋我就拆,政府絕不手軟!但如果想利用這個月20幾天搶蓋違建的,政府也有對策。台北縣工務局長李四川:「呼籲我們的縣民,你不要有投機,因為我也下令我們的拆除隊,在這段期間,只要是被通報的狀況,我們在97年1月1日,假設實施之前,這個部分也會列為,優先拆除的部分。」 10幾萬件違建,按照時間分類,縣府要從源頭遏阻新增違建,日後再慢慢消化舊有違建,只是新制的成效還沒看到,如果97年1月1日以後的新增違建拆不完,那麼舊有的違建何時拆,恐怕還是遙遙無期。
北縣14萬違建可望緩拆 縣府:絕非「大赦」
更新日期:2007/12/05 13:24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五日電)
台北縣政府研擬「違章管理自治條例」讓民眾處理拆除違建、列管緩拆有更多的法源依據,預計十四萬件違建將獲緩拆。縣府工務局長李四川今天強調,絕對不是「大赦」,也並非就地合法。新違建仍會「即建即拆」,舊違建希望透過都市更新手段,逐步改善老舊景觀。李四川表示,台北縣每年新增違建約有一萬六千件,但以現有拆除人力,一年只能處理六千件。新違建不斷累計增加,根本無法斷絕源頭。工務局違建拆除隊所擬定的違章管理自治條例,是要更務實的處理違建問題。希望明年一月起,分三階段處理,藉此把重心放在處理新建違章建築。他強調,違建就是違建,北縣違章自治條例絕對並非「違建大赦」,更非就地合法。只要新增違建,不分場合、大小都立即拆除,拒絕任何民代的關說,也減輕民意代表接受選民服務的困擾。李四川說,新制度實施後,「就算縣議員來說也沒有用,我也不理你。」,希望縣民不要有投機的心態。至於民國八十四年至九十六年的違建,仍繼續分類分期列管。違建分為A(興建中)、B(政策性)、C(影響公安)、D(一般性)等四類,以A、B兩類優先拆除。至於八十四年以前的舊違建,比照台北市在陳水扁市長任內的「府函」行政命令,仍予列管「待拆中」。北縣目前有十四萬多件違章建築,多是頂樓加蓋以及鄉村農舍,若民眾企圖以九十七年以後的新違建,冒充舊違建躲避拆除怎麼辦?李四川表示,比對航照圖,新違建無所遁形。舊違建拆不勝拆,李四川的工務局長辦公室窗外,目視就可見到頂樓違建、拆除改建中的前省議長劉炳偉住宅大樓、及新建鋼骨大樓建築並存的景象,他說,老違建只能期待透過都市更新慢慢改變景觀,窗外就是最好的見證。961205